李昌龄

李昌龄(937—1008)北宋宋州雍丘(今河南杞县)人,字天锡。太平兴国进士。累官知广州,不能清廉自守,代还,建议舶货不宜全部官买官卖,部分劣货当听商舶自卖。淳化三年(992),为御史中丞。至道二年(996),进参知政事。坐与王继恩交结,罢政,贬官。后知梓州、河阳府等。

太上曰:祸福无门,唯人自召。善恶之报,如影随形。是以天地有司过之神依人所犯轻重,以夺人算。算减则贫耗,多逢忧患,人皆恶之,刑祸随之,吉庆避之,恶星灾之,算尽则死。又有三台北斗神君,在人头上,录人罪恶,夺其纪算。又有三尸神,在人身中,每到庚申日,辄上诣天曹,言人罪过。月晦之日,灶神亦然。凡人有过,大则夺纪,小则夺算。其过大小,有数百事,欲求长生者,先须避之。是道则进,非道则退。不履邪径,不欺暗室。积德累功,慈心於物。忠孝友悌,正己化人,矜孤恤寡,敬老怀幼。昆虫草木,犹不可伤。宜悯人之凶,乐人之善,济人之急,救人之危。见人之得,如己之得。见人之失,如己之失。不彰人短,不炫己长。遏恶扬善,推多取少。受辱不怨,受宠若惊。施恩不求报,与人不追悔。所谓善人,人皆敬之,天道佑之,福禄随之。众邪远之,神灵卫之,所作必成,神仙可冀。

欲求天仙者,当立一千三百善,欲求地仙者,当立三百善;苟或非义而动,背理而行。以恶为能,忍作残害。阴贼良善,暗侮君亲。慢其先生,叛其所事。诳诸无识,谤诸同学。虚诬诈伪,攻讦宗亲。刚强不仁,狠戾自用。是非不当,向背乖宜。虐下取功,谄上希旨。受恩不感,念怨不休

李昌龄轶事典故


北宋末至南宋,物价飞涨,民不聊生,房租跟着上涨,但劳动力日工资没有同步上涨,数目还是北宋的100文。也就是说,百姓的生活质量绝对下降,降幅厉害。于是,政府开始调控房租。

宣和七年,徽宗下诏,送给京官一项福利,房租降低20%。绍兴二十一年,高宗下诏,从首都到地方,无论公房、私房,房租一律降低一半(《系年要录》)。淳熙八年和嘉定二年,孝宗和宁宗分别下令各地房租降低三分之一(《宋史》)。这些都是按比例的永久性减免房租。

吴自牧《梦粱录》记载,南宋杭州从正月初一开始,公私房租减免3天。4月上旬,皇帝坐车到景灵宫,举行孟夏礼,要求沿路的公私房减免3天房租,租客沾了皇帝的喜气。举凡大型祭祀、祈祷、恩典、考试放榜等,皇帝一高兴,就可能减免公私房租3~15天。因为减免频繁,周密在《武林旧事》里夸耀,那些租客,几乎是白住房子了,幸福指数非常高。

皇帝嘴巴一张,立马减掉房租。租户欢呼雀跃,管公房的店宅务乖乖闭嘴,但出租私房的租公租婆却不服。比如《系年要录》记载,李昌龄这二货,专替将领张俊收房租。张俊和高宗关系莫逆,担任过枢密使,陷害过岳飞。高宗下令减免房租,李昌龄抗拒减租令,坚决不减租。结果朝廷摘掉了李昌龄“武德郎”的官帽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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